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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实施! 公共机构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功
发布时间:2026-02-28 20:57浏览次数:

1月28日,国管局发布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件对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的设备配置、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内容如下:


 

《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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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置要求

 

PAR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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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配建比例:公共机构充电车位占比不低于总车位的25%,其中:直流充电桩占比20%—40%;流充电桩占比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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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选型:直流充电桩单枪功率宜选40kW-250kW,须具备恒功率、有序调控功能,宜支持V2G车网互动;交流充电桩单枪功率宜选7kW,同样要求具备有序调控与通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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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配置:箱式变压器容量按充电桩总功率的1.25倍配置,兼顾安全性与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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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要求

 

PAR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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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明确,公共机构应:督促运营服务企业对充电过程运行参数、电池状态指标等实时监控;

 

2

定期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巡检,不少于每年1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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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无人值守站宜选用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优先选用具备图像识别功能的装置。

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充电设施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有力支撑。相关单位需提前做好准备,确保3月1日起合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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