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充电桩方案2027年大于50万台
发布时间:2026-03-25 20:2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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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到202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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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充电设施:超50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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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充电容量:53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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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超过10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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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配、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主要行动任务
1. 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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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充网络:以“两区”(居住、办公)、“三中心”(商业、工业、休闲)为重点,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网络,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100%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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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既有设施,新建同步配建,推广大功率充电。目标:2027年底,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功率充电设施不少于200台。重点推进津石高速静海西、京津高速梅厂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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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充电设施:在乡镇公共服务机构、景区、乡村等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实现“充电站区区全覆盖、充电桩镇镇全覆盖”。
2. 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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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纳入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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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鼓励纳入改造范围,同步开展配电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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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统营”模式:在渗透率高、容量受限的小区推广。目标:2027年底,“统建统营”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不少于5.2万台。
3. 车网互动(V2G)规模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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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示范:争取国家试点,推广有序充电和双向充放电(V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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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027年底):在社会化场站、社区、公交场站等场景,推广建设V2G桩300个,总放电功率500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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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究: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市场,建设“大型示范场站+小区有序充电站”网络,开展光储充换一体站试点。
4. 供电能力与服务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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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升级:加快老旧社区电力设施改造,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支持大功率、智能有序充电等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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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装接电服务:优化“联网通办”,提供购车、接电、装桩“一站式”服务。落实“三零”“三省”举措,物业应配合出具施工证明。
5. 运营服务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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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清理“僵尸桩”,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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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平台:完善“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推动全量接入。建设“津e充”APP,实现查询、导航、支付“一张网”。引导企业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和绿电交易。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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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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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实施:各区因地制宜,鼓励各类企业公平参与,电网企业加大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