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船舶充电桩需要CCS认证证书不
发布时间:2026-06-26 14:53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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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中国船级社认证(船用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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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Combo 充电接口标准(欧美车用充电枪协议)
一、岸基码头电动船舶充电桩(岸上设备)
1. 内河 / 沿海港口码头固定式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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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CCS 船级社产品证书
CCS 船级社认证针对装在船舶本体上的设备;岸上码头基础设施归交通、市场监管验收,不归船级社船用产品检验。
验收需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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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充电桩 3C 认证、GB/T 34657 船舶岸电标准、IP67 防腐盐雾防护、EMC 电磁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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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广东、江苏、长江沿线)执行 CCS 发布的《内河船舶充电设施检验指南》做安全评审,但不发放 CCS 船用产品证。
2. 可移动充电集装箱、登船移动充电机(经常上船 / 随船转运)
需要做 CCS 船用产品认可,属于可上船电气设备,海事上船检查会核验证书。
二、船载充电设备(装在船舶甲板 / 舱内的充电机、车载充电模块)
必须要有 CCS 中国船级社船用产品证书,强制要求
适用:纯电动游船、货船、工程船自带充电装置、船载 DC 快充单元。
无 CCS 证书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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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定检验(年度 / 换证检验)不通过,无法拿到适航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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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现场检查直接勒令停用、整改、罚款,严重扣船停航。
三、CCS Combo 充电接口(欧美充电标准,和船级社无关)
国内电动船舶主流使用国标 GB/T 船用充电接口,不强制 CCS Co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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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内河、沿海:不用 CCS Com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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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洲远洋电动船:按当地要求采用 CCS2 充电接口,做 CE 海事认证,和中国 CCS 船级社两码事。
总结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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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上码头固定充电桩:不用 CCS 船级社证书,要 3C + 船舶岸电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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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本体自带充电机 / 可上船移动充电设备:必须 CCS 船级社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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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 Combo 充电枪协议:国内船舶无强制,出口欧盟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