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挝商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老挝财经老蟹”。
这两年老挝街头的新能源车是肉眼可见地多了起来,充电桩这门“通电就收钱”的生意自然成了不少投资者眼里的香饽饽。但是,野蛮生长的时代要结束了!老蟹刚刚拿到了一份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于2026年7月17日下发的最新重磅红头文件(编号16891/ຍທຂ)。

这份文件不仅给未来的充电站建设立下了死规矩,还对已经建好“先上车后补票”的项目下达了通牒。打算入局或者已经入局的新能源大佬们,赶紧跟着老蟹来划重点:
文件第一条明确规定,所有类型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柜)的建设、安装、扩建或改造,在动工前,必须获得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的许可。别以为随便找块地就能拉线,申请许可你需要准备一堆硬核材料:
地点位置图、充电站总平面图和建筑技术设计图。
交通规划图、排水规划图。
老挝国家电力公司(EDL)的认证文件、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环保认证文件。
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充电站到底能建在哪?官方给出了明确的“白名单”区域:
老蟹提醒大家注意文件第三条的“杀伤力”:
别以为在自家院子装个桩就没人管。文件第四条指明:
这可能是很多已经入场的老板最关心的问题。官方给出了整改方案:

允许建设的区域包括:商业区、商务区、酒店、大型住宅楼、加油站、客运站、机场、火车站以及国家和私营办公大楼。
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充足的停车空间、保障安全、交通便利,并且完全符合环保要求。
其他有权发放电力、消防、环保、投资等许可证的机构,在发证前,必须先核查申请人是否已经拿到了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的批文。 换句话说,交通部的批文成了你跑后续所有手续的“敲门砖”。
个人或法人在自家住宅内安装充电设备,安装前必须获得工贸部门的许可和认证。
对于已经建成或安装好,但尚未取得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许可的充电站,必须主动向万象市或各省的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官方会派人去现场检查、评估,以考虑是否补发许可证。
依据 2017年11月16日颁布的第40/ສພຊ号《城市规划法》(修订版);
依据 2021年12月21日颁布的第677/ນຍ号《关于公共工程与运输部组织与运作的总理政令》;
依据 2021年10月4日颁布的第08/ລບ号《关于批准和颁布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推广使用电动汽车政策的决议》;
依据 2026年7月16日总理-副总理会议的同意决定。
公共工程与运输部荣幸地通知各位,为了落实政府关于推广使用电动汽车的政策,确保对电动汽车充电柜或设备及充电站的建设、安装的管理符合城市规划法规、建筑标准、安全、规章及相关法律,特此通知各位,请共同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所有类型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安装、扩建或改造,在施工前必须获得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的许可。申请许可者必须准备以下文件材料:地点位置图、充电站总平面图、建筑技术设计图、交通规划图、排水规划图、老挝国家电力公司(EDL)的认证文件、消防审批文件以及环保指令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城市规划区域界定为:允许在商业区、商务区、酒店、大型住宅楼、加油站、客运站、机场、火车站、国家及私营办公大楼区域建设,需严格避开空间局促区域,全面确保安全、交通便利且对环境友好;
有权签发电动汽车用电许可、消防、环保、投资或其他许可的部门或机构,在签发本部门的许可前,必须进行协调并检查投资许可申请人是否已获得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的许可证;
对于在自家住宅内安装设备部件的个人或法人,在安装前必须获得工业与商务部门的许可及认证;
对于已经完成建设或安装,但尚未获得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门许可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必须到万象市或各省的公共工程与运输厅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评估,从而考虑补发许可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委派住房与城市规划司作为主要负责单位,协调本部的相关司局及中央级机构、万象市及各省的公共工程与运输厅,负责宣传本通知,并同时跟踪、检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落实情况。
因此,特发此通知,请知悉并严格遵照执行。
代部长副部长(签名及公章)利达·卡迪亚 (Litta Khatti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