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8 00:40浏览次数:
《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省级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充电网络规划中合理确定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到 2027 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 10 万台。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各地要加强监管。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优质运营商开展场站建设等,积极布局专用大功率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的大功率充电设施网络原则上应无差别开放。
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场站现场环境,完善现场标识,合理配置运维服务人员,加快智能运维平台建设,力争设备可用率不低于 98%,大功率充电设施应全量接入政府监测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要落实安全管理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电建设运营企业要严格按国家标准开展选址等工作,加强设备采购管理。
电网企业要开展大功率充电负荷特性研究,推动布局规划与配电网规划融合衔接,鼓励打造智能有序大功率充电场站,支持充电运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
有关研究机构等要推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推动国家标准纳入车、桩市场准入条件,加强标准国际化工作。
充电运营企业要加强充电装备技术升级,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鼓励采用大功率充电优先的功率分配策略,加快核心器件国产化替代,开展单枪兆瓦级充电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加强智能化安全管理。
各地要加强要素保障,加大配套政策供给,鼓励给予充电场站 10 年以上租赁期限,电网企业应加强用电保障,鼓励研究补贴激励机制。
各地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